运营 来源:证券之星 时间:2023-08-24 23:25:47
证券代码:300740 证券简称: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068
(资料图片)
债券代码:123188 债券简称:水羊转债
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(以下简称“本激励计划”)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
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
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》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
(一)2023 年 7 月 26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
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摘要的议案》《关
于<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
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》《关于提 请召开
(二)2023 年 7 月 26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
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摘要的议案》《关
于<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<2023 年限制性
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>的议案》。
(三)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6 日,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
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。公示期满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,无反馈记录。
(四)2023 年 8 月 17 日,公司披露《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
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》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
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》。
(五)2023 年 8 月 22 日,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
过《关于<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摘要的议案》《关于<2023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
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》。
(六)2023 年 8 月 23 日,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
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调整 2023 年限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》
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
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二、本次调整事项说明
鉴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,根据《上市公司
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—业
务办理》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有关规定,公司相应调整
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,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
人调整为 326 人,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.8875 万股调整为 317.0689 万
股。
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,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
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。上述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
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,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
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
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,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。
四、独立董事意见
独立董事认为:
鉴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相应调整本
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。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3
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
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——业务办理》
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
利益的情形。
综上,本次调整事项合法、合规,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
人调整为 326 人,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.8875 万股调整为 317.0689 万
股。
五、监事会意见
监事会认为:
鉴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相应调整本
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。本次调整事项符合《上市公司
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——
业务办理》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
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综上,本次调整事项合法、合规,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
人调整为 326 人,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.8875 万股调整为 317.0689 万
股。
六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
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: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
权,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,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
权。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的人数、调整后的授予数量、授予价格及授
予日的确定均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
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—业务办理》
及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
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,《激励计划》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
件已经满足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,不会影
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,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。公司已按照上述
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,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
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。
七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
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: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,公
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
规定的授予条件,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,
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
指南第 1 号—业务办理》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相关规定。
八、备查文件
意见》;
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》;
《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》。
特此公告!
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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