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营 来源:广州日报 时间:2023-08-09 20:44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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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,广州天河警方发布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关于中投骏和投资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公告》。公告称,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对中投骏和投资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。目前,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。
公告原文
前期,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对中投骏和投资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。目前,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。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打击犯罪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公告如下:
一、警方敦促曾在中投骏和投资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任职的高管、主管、理财经理、投资顾问、业务员等,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,立即主动全额退缴所获佣金、提成、返点等违法所得。退还款银行凭证(原件)交至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大队。对拒不退还违法所得的,警方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。
二、警方提醒至今仍未报案的投资人,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(可通过邮寄材料形式报案)。报案材料需知事项,请致电咨询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大队。
三、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。请投资人积极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,依法表达诉求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参与各类非法集资活动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联系人:何警官,联系电话:020-87502752、83115267;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新涌口西68号天河经侦大队
文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叶作林、张丹羊 通讯员 天公宣广州日报·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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